审判琐记:俗语中的司法智慧之一
所谓俗语,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:俗语,是汉语语汇里为群众所创造,并在群众口语中流传,具有口语性和通俗性的语言单位,是通俗并广泛流行的定型的语句,简练而形象化,大多数是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。反映人民生活经验和愿望。俗语使人们的交流更加方便且具有趣味性,具有地方特色。
进入法院后,经常和老法官们交流。老法官们往往有两个特点,一是审判经验丰富,二是多是本地人。因此他们向我传授司法经验时,不仅会结合自己审理过的案件,还经常引用本地俗语,语言生动形象,让人印象深刻。
一、肉别埋在饭里:
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是在一次会议上,本院审理的一件案件被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,因此院里召开专门会议对该案进行考评。那时我还是本院的信息员,虽然会议主题与我没有直接关系,但是按照院长的话,信息员除了院党组会不能旁听外,本院其余会议均可旁听。有了这把尚方宝剑我经常出现在本院各类会议的会场上,时间长了大家也就见怪不怪,偶尔还让我客串一下工作人员端茶倒水啥的。
时间久远,那次会议的细节已经记不太清楚了。印象中主要是研究承办法官对未能查清案件事实的责任问题。会上。承办法官及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均辩解说,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调取证据,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成功调取,因此没有完全查清案件事实的原因不应由承办法官承担。会议即将结束、主管副院长总结时表示,相信我们的法官会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,也相信法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作了很多工作,但是翻阅案卷,完全看不出法官作了这些工作,希望一线法官以后注意到这一点,肉别埋在饭里,一定要把自己的工作体现在案卷上。
下庭办案后,自己对这句话有了更多的感悟。案多人少的重压之下,一线法官,特别是基层法院的一线民事法官们每天都在为了结案而努力奋斗。